最低工資與港孩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干的事,其實當中是有關連的。
我絕對支持最低工資立法,並且每小時的時薪要定立在能足夠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,給勞動者有尊嚴,勞工有價的定位。是否可以有括免如外傭或學徒等?我認為基於平等、公平原則,外傭亦應納入在最低工資保障之下。我並不是因為沒有請外傭,便有這樣事不關已的言論。我不請有很多原因,我不希望與陌生人同一屋簷下,我不想將照顧子女的工作交到外傭的手上,我不想她因為要照料我家而有機會失去自已的家。在我最需要人協助家務的時候,我選擇請了本地的家務助理。最低工資可能會令到很多現在僱用外傭的家庭大失預算,對社會的生產力可能帶來很大的衝擊,但我的想法可能是對整個社會有著良好的影響,為減少製造未來的港孩有一定幫助。
我認識有一些家庭,因為生了兩個或三個孩子,發現一個外傭未能同時照顧年幼的孩子和剛出生的BB,以及其他的家務等工作,便請多了一個外傭,在情理上,這個僱主很不錯,不會強把所有的工作堆到一個外傭身上,而是各師其職,分享重擔。日子久了,適應慣了,僱主也不想兩擇其一,請其食無情雞,兩個小孩,有兩個傭人全力照顧,好比王子與公主,港孩也因而順利誕生。兩個孩子一人照顧連家頭細務,是否沒有可能?我的家庭不就是這樣嗎?原來我家裡有一個超級全職家庭主婦。她每日要煮兩餐、要接送姐姐返學、要照顧弟弟起居飲食,最艱難的時候,也得找來家務助理分擔買菜煮飯的工作,現在,一切都能在控制之下。沒有甚麼秘技,靠的是家庭成員的互相幫助。清心姐姐四歲有多,自理能力發展不錯,食飯、沖涼、換衫、做功課皆可自己完成,媽媽煮飯,可以幫忙看顧弟弟,甚至有時幫手摘菜摵豆,炒雞蛋,其實,小朋友雖要的不是無微不致的照顧,是有機會讓他們嘗試,從生活中學習發展。
外傭有最低工資,僱主有可能最起碼不會要求他們24小時貼身服務,減得一小時得一小時,孩子與家人的互動機會增多,亦減少兩個外傭對兩個小主人的情況。同時,為香港本地的家務助理有更多工作機會,最理想,是生了兩個小朋友後的媽媽,轉為全職家庭主婦,這樣,對香港的港孩問題,才能得到解決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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