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5日星期四

不開心家庭

“社會進步,不只限於物質生活豐裕,同時更體現於其核心價值,包括愛心、關懷、互助、履行公民責任和維護傳統價值。” 這是最新發表的施政報告中,有關進步社會的引言。香港一直都只著眼於經濟增長、國民生產總值、市民的物質享受,消費主義等的社會,政府有如此的視野似乎是一件好事,但為何個人的愛心、關懷、互助和公民責任等的價值,會被提升到一個層次,要由政府領導才能把這些價值提高呢?這些基本的價值不是在個人層面培養,然後才擴展到家庭、社區、國家的層次嗎?正所謂“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”。現在,政府所提出的方向,不是有點本末倒置嗎?我想我們的社會真是出了一些問題,才導致香港政府要在施政報告中著墨去處理。
香港現時有不少的社會問題,而政府指出問題的核心是關家庭有關,甚麼青少年吸毒、援交、青少年迷失、疏忽照顧老人及幼童和家庭暴力等等,都與家庭本身有著密切的關係,所以,施政報告建議家庭議會開展全港“開心家庭運動”去應付這個問題,但事實上,政府沒有可能不知道在香港“不開心家庭”的真正成因,而去對症下藥。
“不開心家庭”在香港是很容易形成的,例如:爸爸是教師、媽媽是護士,有一個正讀幼稚園的女兒,收入可以說是中產的家庭,理應是一個開心家庭的典範,但他們卻要為早年買下的樓宇供款,雖然現在樓市大致回穩,他們不用成為負資產,但樓按還有十多年才可清還。供樓的壓力令媽媽不能放棄工作,而這類核心家庭,照顧兒女起居就只有請外傭代勞。爸爸在教改下,工作量大增,除了長時間在學校工作外,回家的時候不時仍要為學生批改作業、準備教案等,與女兒相處的時間變得很少。媽媽的工作性質要輪班,即使是公眾假期,也可能要上班工作,女兒與父母的相處相聚時間都不及外傭多,關係難免有點疏離。要改變中產家庭的開心指數,最實質的是設定工作時間的上限,長工時的惡習在商界更早已被條文化和合理化,在健康的社會裡,工作時間不應該佔領人們生活的大部分,而失卻了家庭時間、休息和娛樂時間等。
住在公共屋村的一群雖然不用受供樓之苦,但這群勞動階層在香港工作的情況可能與十年前相比更惡劣。工業北移,香港技術型勞工已轉型致服務類型為主,大型連鎖店的不擴張,令勞方的議價能力每況愈下,不論是厭惡性行業如清潔、保安,或是餐飲服務業等,工資不斷被壓炸,勞動人口的人工比十年前更低,他們沒有最低工資和最長工時的保障,生活被勞勞碌碌地磨蝕,家庭又如何開心快樂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