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

夾屋居屋﹣ 是否最好的居所?

最近樓市升溫,政府為緩解市民對中、小型樓宇的需求,房協和房委會推售剩餘的貨尾單位,為不少的小市民帶來置業的希望,能抽中的準業主更如中彩票般欣喜若狂,亦因為是難能可貴的機會,我有不少朋友都推介這些“筍”樓給我,希望已成家的我,能有室可居。但我對於香港政府的惠民措施,卻有另外一番的令會。
內地熱錢湧入,豪宅被炒至天價,現在連二手居屋公屋都被推高,房協房委在樓價高唱入雲的時候,以市場價的七折推出“貨尾”讓市民搶購,一面看是舒緩供應的緊張,我看是發大財的好機會。那些貨尾,有的是早已有漏水惡名的舊樓,有的空置十年以上,若真心為民,不怕私人地產商的壓力,可不來一個折上折的優惠,為中下階層的市民有置業的機會。平均呎價也要三千大元,這是如何的真正惠及市民呢?樓價在合理和低水平時,三千元一呎可以買的是私人屋苑的新款樓盤。
真正想惠及的又是甚麼人呢?夾屋入息上限雖較居屋為高,但以一個五口家庭,入息達上限的三萬九,買最貴的260萬樓,一成首期,供二十年,月供也要萬多元,在低息的時候,他們的生活還可以,但當息口向上,家庭總收入超過三分一在供樓上,那對夫婦上有高堂下有兒女,生活將會如何?高地價、高房價,在香港的經濟體系,養活的是地產商和房產炒賣者,勞苦的市民大眾,在沒資格入住公屋,無心像賭薄抽買居屋夾屋的,唯有繼續租住房屋,生活在漂泊的轉租之間,而我一家,選擇在沒有人爭住的偏遠角落,過著與樓價脫節的房子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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